笔者从《北京青年报》获悉,一位李姓的粉丝一年来给做网络主播的金某刷了9万多元礼物,可当他上门见面时,却遭到金某的冷漠对待,于是决定报复女主播,殴打致其手指骨折。不久前,黑龙江依安警方披露了上述案件,犯罪嫌疑人李某已经被刑事拘留。
从上述的事件上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个浅显的道理,即便是与他人在进行交流之时,不管是线上和线下,怎样的态度都取决于他人的意愿,但出手伤人,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其实侧面的能够看出,网络直播的发展,是野蛮的,是无上限的。它没有命令上的“进门”要求,仅仅填入几项个人信息,即可直播。
但实质性的内容却没有跟上步伐,内容的粗糙感降低了直播应有的文化产出,更不用谈创造性的内容了。更多的也就是谁颜值高谁就有更多的粉丝,印证了现在是个“看脸的社会”。
你情我愿的打赏,谈不上满足感
结合上面的案件,笔者还有几点需要叙述。现时代,通过网络观看直播算是一种特殊的消遣方式,而给直播者打赏也是一种特别的消费行为。但即便是特殊,也仅仅是你情我愿,想从主播身上获取情感以及服务时也需要看待是否合理。当然谈及满足感时,笔者认为难!
网络直播却并非如此,它面向所有观看的用户,无论是否打赏,主播都会提供直播服务。在公开场景中,巨额打赏的回报只体现在主播表达的一声感谢。换言之,打赏所换取的服务,仅仅是主播公开地与粉丝互动。
案件频出
近日烟台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网络直播平台诈骗案,打掉诈骗窝点20个,抓获犯罪嫌疑人225名,冻结资金1900余万元。
“我在这个平台充了10次钱,连女主播影儿也没见到。”2019年4月,烟台莱山区一企业员工初某通过社交软件聊天,聊到一个自称主播的美女,女主播推送自己的直播平台给初某邀请其观看,并称可以见面。在女主播的诱导下,初某先后共计充值10余次金额达4000余元,但充值完成后,却没有见到女主播,初某惊觉被骗遂报警
一诈骗团伙通过网络交友将年轻男子锁定为目标,以恋爱为名欺骗事主到直播间刷礼物。12月12日,记者从北京海淀警方获悉,涉案嫌疑人王某、熊某等人因涉嫌诈骗已经被海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2015年9月,湖南郴州一名女主播与粉丝交往时产生经济纠纷,被男粉丝捅死在宾馆房间内;2019年10月,上海一位女主播与粉丝交往以后,多次借钱给粉丝,结果遭到男粉丝诈骗。类似案例不一而足,给互联网直播行业留下了诸多惨痛教训。
直播事件频频发生,也是侧面说明监管和审查方面存在的疏忽。
借《北京青年报》的观点,直播经济是“虚拟”经济,但与直播相关的经济活动、社会关系并不虚拟。只有深刻理解直播活动对现实社会的介入与影响,加大监管力度,才能消除误解与分歧,让主播与观众之间形成健康文明的互动。